•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0-00330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0〕18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12
    关于南安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3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1-13 10:03

    洪映梅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38号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011日起,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结合我市实际,在现行宅基地审批工作基础上,我局根据职责分工正与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沟通协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拟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方案,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的指导,做好信息共享互通,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您提出关于开展农村废旧房屋和残垣断壁“清零行动”的建议。我市积极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农村废旧房屋的改造利用试点工作。一是统筹做好规划布局。近年来,在村级提交评审的村庄建设规划中规划部门已将农村闲置房屋处置利用等村庄建设的合理性列为村庄建设规划可行性考评的最重要指标,尽量避免盲目建设,导致资源浪费等问题。二是加大政策资金支持。针对目前我市农村闲置房屋现状,我市鼓励支持各地结合已出台的“三旧改造”“乡村振兴试点村”“土地复耕”等奖补政策,形成项目做好对接,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补助支持。三是抓好试点分类推进。我市积极引导各地进行科学分类,积极探索推进农村闲置房屋处置利用的试点工作,在水头、石井等村民经济水平较高的根据群众意愿通过连片改造结合城镇化推进,建设村民集中居住小区;结合“三旧改造”在英都良山村、龙江村、金淘南丰村、溪美贵峰村等利用废弃的祖厝改造建设家风家训馆和老少活动中心;结合“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水头镇朴一村、码头诗南村、九都金圭村等拆除废弃的旧厝、禽畜舍建设音乐广场、村民休闲园;向阳坑头村等改造旧屋发展民宿;美林松岭等村积极推进旧村复垦。 

      我局将以我市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为契机,深入调研摸清农村废旧房屋情况,配合住建等相关部门建议出台更为具体可行的方案和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农村危旧房屋改造或拆除,盘活利用好农村闲散土地,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分管领导:陈泽金 

      经办人员:潘明水、李继志 

      联系电话:86382858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11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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