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0-00297
- 备注/文号:南农〔2020〕32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3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持续发挥效益,避免因管护不到位,造成杂草丛生、运行不善、损毁损坏等问题,导致项目设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影响农业生产,请你们立即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和整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和整改范围
2011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使用中央、省级预算内及各级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建设且已竣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调查摸底和整改内容
重点调查摸底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管护情况,具体包括:是否杂草丛生;取水设施是否完好,电力配套设施是否具备正常运行条件;输水渠道及配套构筑物(闸、阀、井)是否存在跑冒滴漏,输水管道衔接密封是否完好;生产路、田间路、田间灌溉管道、微喷灌等设施是否存在损毁损坏和不能使用等问题;建后管护制度、责任和资金等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此次调查摸底和整改工作分为自查和整改两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0月27日)。各有关单位结合“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成果(详见附件1),对照摸底整改内容,将自查任务逐级细化分解,确保项目全覆盖,应查尽查。
(二)整改阶段(2020年10月28日—11月10日)。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整改,对能够即时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恢复工程设施功能;对于难以立即整改的,要按照项目设计和建后管护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各单位要在2020年11月11日前,汇总分析自查摸底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安排等(报表格式见附件2),形成文字材料,盖章后报送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nantjsglk@163.com。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农业、财政、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建立调查摸底和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切实做好牵头工作。要制定调查方案,及时开展本地区调查摸底和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定期调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严格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尽快完成整改工作。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坚决防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结合工作调研、信访反映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三)健全管护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保障管护经费,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正常运行,能够长期发挥效益。
联系人:程密 电 话: 86133207
邮 箱:nantjsglk@163.com。
附件: 1.南安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 项目清单
2.________乡镇(街道)调查摸底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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