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0-00286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0〕16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1
    关于南安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031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0-21 18:42

    尤长江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0313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

      一、在政策制定方面

      我市于2019年6月8日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9〕4号),进一步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政策,为贫困对象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医疗健康保障。全面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一站式”结算,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住院治疗提供“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服务模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逐步提高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的报销比例标准,探索出台目录外的医疗费用报销办法,减少自付费用。

      二、在资金投入方面

      市财政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列入年度预算;为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统一购买补充医疗保险,贫困户住院后经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报销后,凭医保报销结算凭证扣除500元免赔额后,按照60%的比例进行赔付。2020年来,全市贫困人口住院与特殊门诊报销14091人次,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95.61%,部分定点救治大病患者报销比例达到99.9%。有效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的负担。

      在减轻贫困户医疗费用的同时,我市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促进贫困家庭收入稳定增加。一是实施产业扶贫,今年来,我市积极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累计落实各级产业补助2874万元;二是实施就业扶贫,多渠道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积极推进落实“八个一批”,进一步加大项目、资源、资金、劳务协作的倾斜力度,助力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三是实施消费扶贫。通过南安市益农信息社运营中心、“七彩生活”电商平台等开展线上销售,通过海丝商报海丝公益广告发布农产品滞销援助行动,帮助贫困户销售花菜、鸡鸭等产品。

      三、在落实防返贫方面

      1.加强动态监测。加大对边缘对象关注力度,及时落实保障措施避免产生新贫、返贫对象。对贫困农户申报“一键报贫”中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户进行入户核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应纳尽纳。

      2.落实防返贫、控新贫、稳脱贫长效机制。在落实上级部门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设立扶贫开发专项资金150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贫困户、重点监测户和收入水平较低受疫情影响可能新增贫困等特殊群体进行应急救助,避免出现返贫和新增贫困的现象,目前发放扶贫应急资金和疫情应急救助资金472.6万元。

      通过上述政策的实施,大大减轻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医疗费用,有效地减少因病致贫的发生率。同时,通过扶贫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增加贫困家庭的收入,实现稳定增收。

      分管领导:李辉辉

      经办人员:李宏斌

      联系电话:13506961595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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