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0-00283
    • 备注/文号:南农〔2020〕3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5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市容卫生观察团巡查补助经济薄弱村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0-10-21 18:35

    梅山镇、洪濑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经济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市容卫生观察团巡查补助经济薄弱村经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445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市容卫生观察团巡查补助经济薄弱村经费)4万元,请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4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19172号)、《中共南安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委振兴办〔2020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使用,有关乡镇要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市容卫生观察团巡查补助经济薄弱村经费)补助明细表 

            22020年观察团巡查补助经济薄弱村环境整治项目任务清单 

            32020年观察团巡查补助经济薄弱村环境整治项目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010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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