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1-0101-2019-00029
- 备注/文号:南农职改﹝2019﹞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31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报送2019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俄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泉农职改〔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技术人员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有关事项如下:
一、关于评审材料的把关问题
1、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严格把关,凡是没有真正从事农学、经作、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农经等农业工作,或者填写的推广业绩不真实的,一律不准上报。
2、申报者应先将申报材料送市农业农村局对应专业技术所、站审核后,再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审查。
3、有关技术所、站对申报人员的身份、完成任务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申报者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里签上“情况属实,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加盖本所、站的印章。
二、关于评审材料公示问题
申报者应于2019年2月25日之前,将填写完整的“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复印件)、《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简明表》(单面打印)上墙公示完毕,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申报者的公示材料按公示程序在本乡镇(街道)公示栏上墙公示(务必由单位领导签批并加盖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的申报者务必于2019年2月16日之前将公示材料送局科教科,由科教科统一公示。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申报者必须将上墙公示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没有公示材料的,视为没有按程序公示,不得申报。
三、关于报送材料的时间问题
为确保我市有关部门有足够时间审查评审材料并按时报送给泉州市职改办,申报人员务必按时做好以下工作:①于2019年2月13日前,把填写准确、完整的《评审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简明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邮箱385638569@qq.com,以便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核申报资格;②于2019年2月22日前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基层连续服务文件通知(包括考核意见)和近五年年度考核表拍照或扫描件(证书封面和继续教育证书教育内容不需要拍照或扫描)以及填写完整的《中高级职称人员汇总表》(附件3,请在邮箱下载此表)电子版发送至nan86382701@163.com, 以便市职改部门组织审核申报条件;(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经办人上传上述材料至人事平台后,请申报人员各自将上述材料的原件送南安市人社局审批科审核)。③于2019年3月4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及上墙公示材料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同时将《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电子版发送到38563856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请申报人员添加微信“mnhy1962(闽南虎爷) ”,添加时请注明“高级评审”。今后凡与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有关的事项,都将通过微信通知,不另外发送短信。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者可自行删除。
申报者可进入邮箱wang1962wang3@126.com下载文件及所有表格,密码wang123456。自行下载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为确保申报材料通过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核,申报者必须自己将申报材料报送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人教科(泉州市东海 市行政中心D栋701室)。
联系人:老王 联系电话:15260318347
附件:1.评审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简明表
2.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公示材料封面
3.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汇总表
4.关于福建省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摘要
5.关于报送2019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泉农职改〔2019〕1号)
南安市农业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9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