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规定和工作要求,由南安市民政局编制。本年报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可与南安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南大路61号南安市民政局办公室,邮编:362300,电话:0595-86393668,电子邮箱:na638220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0年度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要求,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同时,聚焦群众关切,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工作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度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要求,及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每月5日和20日两个时间节点,及时向南安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408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本级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和规范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等群众关切的政务信息。2020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8份,电子化率达100%,均按要求及时送交“两馆”存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来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政务信息公开前必须对信息严格把关,按规定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公开。同时,指定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管理保存工作,并及时送交“两馆”存档。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为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该网站由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建设管理。 我局及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专题专栏内容保障工作。运用好“南安民政”微信公众号,做好民政政策宣传。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规范发布政务信息。定期检查科室信息公开情况,督促相关科室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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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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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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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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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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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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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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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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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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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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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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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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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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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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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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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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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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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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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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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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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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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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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例如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等。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解读内容不够“接地气”,需要进一步在政策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
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继续做好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按要求做好专题专栏内容更新工作,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同时,抓好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南安民政”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民政政策,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将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发布政策解读的主要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同时,通过“南安民政”微信公众号、主题宣讲、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扩大政策宣传的效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民政局
2021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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