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6-00097
- 备注/文号:南民〔2026〕4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5
官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南安市2026年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项目实施单位的通知》(泉民老〔2026〕2号)要求,现对《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泉州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南民〔2026〕45号)部分内容作更正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中共晋南县委成立旧址保护利用项目,所在地由官桥镇岭兜村更正为官桥镇内都村,项目单位由官桥镇岭兜村民委员会调整为官桥镇内都村民委员会,补助金额2万元保持不变。
二、原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严格按照《泉州市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泉民老〔2025〕4号)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同时,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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