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6-00020
- 备注/文号:南民老区〔2026〕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9
有关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革命“五老”人员优待工作,现下拨2026年2月份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2.116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至2025年12月,我市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2645元/人/月,2026年2月份按此标准发放。
二、此次下拨的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由市民政局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乡镇(街道)要加强革命“五老”人员动态管理,实行定期核实制度,每月5日前向市民政局老区办报送上月革命“五老”人员人数变动情况。
附件:2026年2月份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26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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