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6-00018
- 备注/文号:南民老区〔2026〕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2
有关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两节”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慰问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两节”期间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泉州市级慰问资金3.65万元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的心坎上,让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2026年“两节”期间泉州市级慰问革命“五老”人员标准为每人1000元、慰问遗偶标准为每人500元。
三、以上慰问资金由乡镇(街道)负责发放,请认真组织好活动,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慰问名单应登记造册,并由慰问对象签字。慰问活动结束后,请将相关发放凭证报送市民政局老区办存档。
附件:2026年“两节”期间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慰问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