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5-00226
- 备注/文号:南民〔2025〕1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9
各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妇联、计生协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和新型婚育文化,提升我市婚姻家庭幸福指数,推动家庭文明建设,经单位推荐、资格审核、综合评定等程序,决定聘请王桂园等13名同志为南安市幸福婚姻家庭宣讲员,聘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7年12月。
一、基本条件
(一)具备跨行业生活或工作阅历,熟悉不同职业群体的婚恋需求与痛点,能结合多元行业场景拆解婚姻经营逻辑,让宣讲内容覆盖广泛受众;
(二)自身婚姻关系和谐稳定,拥有幸福婚姻实践经验,善于提炼真实相处智慧,以亲身案例传递正向婚恋观,具备较强的感染力与说服力;
(三)认同家风传承的重要价值,深入理解优良家风对婚姻长久、家庭和睦的支撑意义,能够将家风建设理念融入宣讲,引导受众以家风涵养婚姻、以婚姻传承家风。
二、主要职责
(一)开展婚姻家庭知识宣讲,包括但不限于婚姻法律、沟通技巧、家庭教育、心理调适、家风建设、优生优育等内容;
(二)参与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公益咨询和指导;
(三)协助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弘扬优良家风,传播家庭文明理念;
(四)积极倡导“尊重生育、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育”的新型婚育观。
三、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宣讲员的指导和支持,为宣讲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二)宣讲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专业水平,确保宣讲内容科学、实用、正能量;
(三)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结合最新婚恋趋势、典型案例动态更新培训内容,推动宣讲员不断优化宣讲方式、提升专业素养,提升婚姻、生育宣讲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与实效性。
设立南安市幸福婚姻家庭宣讲团工作专班,挂靠南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施春英(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幸福婚姻家庭宣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建设和谐南安、幸福南安做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李惠琼 联系电话:13805969635
附件:南安市幸福婚姻家庭宣讲员聘请人员名单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妇女联合会 南安市计生协会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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