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5-00194
- 备注/文号:南民行政〔2025〕4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7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注销南安市向阳乡向阳村慈善协会的批复
时间:2025-11-10 08:52
南安市向阳乡向阳村慈善协会: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583MJY447786D,法定代表人为吴金桂)关于要求注销申请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核,注销登记所需材料齐全,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社会团体注销登记规定,现依法准予注销登记。
特此批复。
南安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