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5-00131
- 备注/文号:南民〔2025〕7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5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养老事业发展,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泉州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长者食堂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社指〔2025〕43号)文件精神及南安市民政局分配意见,现下拨泉州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长者食堂项目)市级补助资金90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示范性长者食堂”项目(6个)
1.建设要求:(1)建有厨房和餐厅,供餐能力每日100人以上,就餐座位50个以上;(2)具有一定的配送能力,可向附近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党建+”邻里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及居家老年人提供配餐服务;(3)为有需要的居家老人提供助餐服务;(4)按照“四区、八有”规范建设。“四区”:即一个食品加工制作区、一个选餐配餐区、一个就餐区、一个卫生洗漱区;“八有”:即有一套实用的炊食器具、有一套满足需求的餐具桌椅、有一台消毒碗柜、有一台保鲜冰柜、有一台留样冰箱、有一套供暖降温设备、有一套电子监控设备、有一套消防器材。(5)所建食堂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经营标准,并获得市场监管部门审批许可;符合住建部门的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条件。(6)统一制作悬挂标志牌。统一规范名称为“南安市XX镇XX村示范性长者食堂”,制作30*165cm的不锈钢牌匾悬挂在大门右侧
2.补助标准:每个泉州市级补助15万元。
二、工作要求
1.请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切实抓好养老服务领域项目建设,按时序完成,按进度拨付补助资金,并监督项目施工单位务必于9月底前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10月市民政局组织验收。
2.请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将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不得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补助资金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499项“其他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附件:2025年度泉州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长者食堂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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