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5-00016
- 备注/文号:南民〔2025〕1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3
梅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为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改善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条件,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社会福利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97号),现下拨2024年社会福利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是对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补助,补助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
二、请梅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定期开展项目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管理,补助资金收入列“11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列“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科目,并将资金尽快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4年社会福利项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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