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5-00011
- 备注/文号:南民老区〔2025〕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0
有关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两节”期间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慰问活动的通知》(泉民老〔2025〕1号),现将2025年“两节”期间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泉州市级慰问资金4.4万元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开展慰问活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的心坎上,让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
二、2025年“两节”期间泉州市级慰问革命“五老”人员标准为每人1000元、慰问遗偶标准为每人500元。
三、以上慰问资金由乡镇(街道)负责发放,请认真组织好活动,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位。
附件:2025年“两节”期间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慰问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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