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4-00140
    • 备注/文号:南民函〔2024〕8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7
    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9号建议重新办理的答复
    时间:2024-08-28 11:35

    刘桂芳、陈向阳、雷炎波、张树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村干部社会保障待遇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村级干部待遇保障工作,强化县乡统筹,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有力保障村级干部待遇保障工作。 

      一、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南安市网格员薪酬待遇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和创新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南委办〔2020〕61号),一级网格员的基本补贴、绩效补贴、误工补贴、二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奖励金。二险一金由乡镇(街道)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缴纳基数(基数为1860元)的24%缴纳,由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乡镇(街道、开发区)承担16%,个人承担8%。 

      二、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22〕4号)规定,网格专职干部待遇由每人每月2200元提升至每人每月2700元,增加幅度为每人每月500元。同时建立网格专职干部工资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网格专职干部工资待遇。 

      三、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要强化激励保障,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保障。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注。 

      分管领导:王志斌 

      经办人员:范初椿 

      联系电话:86393668 

     

     

     南安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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