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7109-0101-2022-00070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南安市民政局 | 文 号 | 南民〔2022〕38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5-13 | ||
标 题: |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提升审批服务事项效能 进一步压缩申报材料和承诺时限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提升审批服务事项效能 进一步压缩申报材料和承诺时限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根据福建省民政厅、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南安市委印发<关于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现就我局提升审批服务事项效能、进一步压缩申报材料和承诺时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由承诺件(2个工作日)变更为即办件。
二、内地居民收养登记承诺时限由8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基金会成立登记等3个事项的审批承诺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成立登记时应提供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材料,变更为可在登记时提供,也可在批准登记后、申领证书前,工作人员当场指导填报报送。
南安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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