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355
- 备注/文号:南民〔2020〕1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6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市社会福利中心: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发放2020年9月份全市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819号)精神,现下发2020年9月份革命“五老”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一)革命“五老”人员:2020年9月份健在革命“五老”人员(符合条件28人,扣除码头镇重复对象1人,实际发放27人),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
(二)孤儿:2020年9月份市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孤儿(符合条件57人,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2人),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2。
(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20年9月份市民政部门确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6人(不含纳入城乡低保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2。
二、发放标准
2020年9月份革命“五老”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8元/人、月。
三、发放时限及要求
革命“五老”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均由市民政局按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请各有关乡镇(街道)民政办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附件:1.南安市2020年9月份革命“五老”人员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分配表
2.南安市2020年9月份孤儿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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