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354
    • 备注/文号:南社办〔2020〕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6
    南安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10-26 15:36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民建〔2020〕9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福建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安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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