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350
    • 备注/文号:南民〔2020〕11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3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社会组织随机抽查的通知
    时间:2020-10-23 17:22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闽民法〔2016〕72号)》和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2016〕179号)要求,结合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全市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核查和实地查看等。

      二、检查人员组成

      在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三、检查对象

      (一)随机抽取。从全市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社会团体1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7家、共计36家(详见附件)。

      (二)直接列入。对被群众举报或反映的社会组织直接列入检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具体是:1.是否按要求完成2019年度检查工作;2.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是否规范齐全;3.2019财务收支情况是否向理事会报告;4.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5.是否按规定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6.是否按规定落实党组织建设;7.是否按规定换届;8.是否有专职工作人员。

      同时属于行业协会商会的,还将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规定的以下内容:

      1.会费管理方面。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是否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费档次是否超过4档,同一档次中是否有不同标准,是否存在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等。

      2.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对存在垄断的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是否有价格主管部门明确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费用等。

      3.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依据法律法规代行政府职能的收费,是否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利用法定职责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因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开展的事项向会员收取费用等。

      4.评比达标表彰方面。是否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超出规定的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是否向评选对象收取相关费用等。

      五、有关要求

      (一)社会组织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及相关材料准备,另外,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必须在场。

      (二)此次检查结果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各有关社会组织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迎检准备,不得弄虚作假。如社会组织违反《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依法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三)检查组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社会组织如发现检查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可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86393668)。

      联系人:小刘、小陈,联系电话:0595-86380113

      附件:2020年随机抽查社会组织名单。

     

     

     南安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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