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327
    • 备注/文号:南民〔2020〕10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30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10-09 11:03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及省、泉州市、南安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精神,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安市民政局

      2020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民办函〔2019〕5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闽民养老函〔2019〕126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落实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相关政策的知晓率,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养老服务事业“补短板”提供有力保障。

      二、公开事项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包括综合业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四大类,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主要包括通用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信息三类,明确了公开的事项、内容(要素)、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和载体、对象、方式和层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把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相关政策的知晓率,有力推动我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工作部署。要按照中央、省、泉州市、南安市的部署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事项,梳理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公开事项并及时补充更新,总结经验做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推进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附件:1.南安市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南安市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