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210
    • 备注/文号:南民救助〔2020〕3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4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时间:2020-07-15 15:00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民政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闽民救〔2020〕54号)、《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泉民保〔2020〕6号)和《中共南安市纪委办公室、南安市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监督工作的通知》(南纪办〔2020〕22号)精神,决定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围绕应保尽保,整治各地未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问题,重点整治未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及时纳入低保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治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疫情防控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等问题。

      二、目标要求

      统筹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狠抓低保政策落地落实,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所盼、所急、所忧。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提升精准识别水平,落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一批”重要举措,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力度。继续运用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开展年度复核认定,做好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精准识别工作。结合与扶贫、残联、医保、教育等部门单位的信息互通与数据比对,落实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机制,逐户逐人摸底排查未纳入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狠抓“支出型贫困”低保政策落地见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二)加大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公布社会救助热线,落实快速响应机制要求,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时效。对“十三五”以来社会救助领域群众信访投诉举报进行“大起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排查分析资金筹集、使用、拨付、发放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提高资金管理绩效目标。市级、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每月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与殡葬死亡数据比对,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加强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用,推广福建扶贫(惠民)资金网站、“福建扶贫”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三种网络公开渠道,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四)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结合信访举报、门户网站、对象排查、在线监管、调研检查、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民政部门每月开展定期研判,对存在违纪违规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地对于损害群众利益严重、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即时报送省厅分析研判。收集本乡镇(街道)从事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问责的案例,每月报送我局及泉州市民政局,加大典型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

      四、进度安排

      (一)至5月底。加强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用,推广福建扶贫(惠民)资金网站、“福建扶贫”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网络公开渠道,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二)至6月底。逐户逐人摸底排查未纳入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掌握其家庭情况和救助帮扶需求,并在乡镇(街道)建立工作台账。

      (三)至7月底。分级开展培训,培养一批作风扎实、业务熟悉的基层经办骨干,把出台的新政策、总结的新做法贯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四)至8月底。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设立并公布市级、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热线,落实快速响应机制要求,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时效。

      (五)至9月底。对排查出的符合条件对象,全部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并实施相应救助,重点落实好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

      (六)至10月底。深入排查资金筹集、使用、拨付、发放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提高资金管理绩效目标。

      (七)至11月底。结合信访举报、门户网站、对象排查、在线监管、调研检查、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加大违纪查处力度,健全与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联查联办、直查直办机制。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扎实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全面落实民政领域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加大排查力度。加强数据比对,完善和强化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出具后的对象,要及时审核审批,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加强业务学习。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全体低保经办人员要登录“2020年福建省社会救助在线培训课程”,学习农村低保相关知识,具体二维码见附件3。

      (三)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完善和落实扶贫领域监督“1+X”工作机制,加强农村低保经办中的问题线索摸排、移送。

      (四)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强救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困难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要把市民政局印制《福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解读》贴图及社会救助咨询电话号码贴在显目位置并加以现场解读。

      (五)按时报送汇总表(附件1),每月25日前报送问题线索移送登记表(附件2)及月保障进度情况材料。报送邮箱:jjk86392082@126.com,联系人:洪振飞,联系电话:059586338568。

      附件:1.特殊困难群体排查成效汇总表

            2.问题线索移送登记表

            3.2020年福建省社会救助在线培训课程学习二维码

     

     

      南安市民政局

      2020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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