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209
    • 备注/文号:南民〔2020〕7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09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0-07-14 17:04

    各有关乡镇民政办、财政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养老事业发展,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353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394号)和《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0148号)要求,现下达2020年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补助资金511万元 (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建33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其中:省级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8个,每个项目省级补助17万元;泉州市级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25个,每个项目补助15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按1:2比例负担。

      二、请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号)和《养老服务专项业务管理办法》(闽民养老〔2019〕87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如存在补助资金截留、挪作他用等违规情况,将收回补助资金。

      三、各有关乡镇民政办要积极推动项目按时序完成,按进度拨付补助资金,并监督项目所在村委会务必于2020年11月底前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12月市民政局组织验收。

      四、各有关乡镇民政办要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进度督促检查,并按照建设进度收集整理影像图片资料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电子文档和纸质档案,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表(详见附件3)汇总后,以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附件:1.2020年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2.南安市农村幸福院建设标准

            3.南安市农村幸福院建设进度情况表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0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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