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191
- 备注/文号:南民〔2020〕6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30
有关乡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老促会联络组:
为进一步做好老区扶建工作,现将2020年度南安市老区建设专项资金30万元下达给你们(市老促会资金,具体项目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拨付资金
要严格执行《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专款专用。对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资金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抓好项目建设
要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管,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按申报内容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验收合格按时完成,取得应有的成效。
三、建立报告制度
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及时将项目公告公示、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进展、项目实施成效等情况上报市民政局、财政局、老促会备案。
附件:2020年度市老区建设专项资金扶建项目安排表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2020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