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137
    • 备注/文号:南民〔2020〕5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9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扶贫办关于转发《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05-21 10:40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现将《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闽民救〔2020〕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按照《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民政领域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全面落实民政领域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应扶尽扶,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围绕省、泉州市对县绩效目标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各地要按照低保覆盖面合理化水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率等指标要求,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

      三、紧盯重点对象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各地要完善和强化返贫监测预警机制,民政、扶贫部门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比对,及时做好兜底保障;促进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对象175户485人和受疫情影响的93户 303 人开展“一户一策”帮扶,有效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

      附件:《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扶贫办

      2020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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