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052
- 备注/文号:南民〔2020〕3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07
有关乡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发放2020年1月份全市困难群体临时价格补贴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126号)精神,现将2020年1月份革命“五老”人员和孤儿临时价格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一)革命“五老”人员:2020年1月份健在革命“五老”人员(符合条件30人,扣除码头镇重复对象1人,实际发放29人),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
(二)孤儿:2020年1月份市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孤儿(符合条件62人,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2人),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2。
二、发放标准
2020年1月份革命“五老”人员和孤儿临时价格补贴标准47元/人月。
三、发放时限及要求
革命“五老”人员、孤儿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均由市民政局按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请各有关乡镇(街道)民政办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南安市2020年1月份革命“五老”人员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分配表
2.南安市2020年1月份孤儿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20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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