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5 10: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坚持推进“五公开”,规范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在源头认定信息公开属性,及时在20个工作日内,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2023年度法定主动公开文件5件,主动公开及时率达100%,其中政策性文件1件,同步配套文字形式政策解读和图片政策解读,政策解读率达100%。本年度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数量0件。

      (二)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及时和申请人沟通,严格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做好依申请答复,及时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上一年度结转申请0件,4件均按规定答复申请人,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网上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由各科室提出拟公开信息,信息稿件编辑人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负责校稿,分管领导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审批后,由办公室对发布信息进行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充分运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和政务媒体管理工作。加强南安市林业局微信公众号建设,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优势,向社会发布我市林业有关工作资讯。今年市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增加“政策”栏目,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子栏目,我局将清理核对梳理后4份本单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建设,将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工作列入林业局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单一,政策解读以文字解读为主。二是对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三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配套不同形式的政策解读,运用图片、图表等方式来增强解读效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积极创新开展线上线下公开形式,借力融媒体公开渠道,让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南安市林业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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