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2-0101-2024-00001
    • 备注/文号:南林〔2024〕3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9
    南安市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29 16:47

    中共南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目标方向,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夯实理论武装,筑牢信仰之基。一是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调研和领导上党课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来,共组织开展学习13次,领导干部上党课1次。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坚持以“学”为先,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依托“三会一课”,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座谈交流、组织收看“云课堂”等多种集中学习形式和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自学,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管理,营造真学、深学、深悟的良好氛围,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今年来,开展支部大会4次、支委会12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12次。三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立中共南安市林业局党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南安市林业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以党支部为单位,细化深化理论学习工作安排,制定学习清单,每两周组织开展1次集中学习。制定《南安市林业局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省级环保督察涉林案件违法图斑整改问题,举一反三,推动图斑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开展80岁以上退休老干部送学上门活动,为老干部们送上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主题教育书籍。

      (二)强化用林要素保障。及时衔接落实省市林草局行政审批事项,制作申请材料目录清单,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建立用林报批“三方会商”制度,全力保障项目用林需求,今年以来,办结涉林项目204个,涉及林地面积4155亩,其中重点项目57个。2023年度泉州市林业局分解下达我市永久用林林地定额125公顷,5月份我市已全部用完林地定额指标,下半年多次向泉州市林业局争取备用定额,泉州分6次将泉州市级备用定额95公顷划给我市(占泉州备用定额100公顷的95%),11月份泉州市林业局又统筹其他县区林地定额13公顷给我市,全市今年使用林地定额233公顷,为泉州市之最。

      (三)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一是启动源头精准护林。全面梳理护林队伍,采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考核制度,聘用专职森林管护员154名。向省林业局争取资金166.27万元,采购无人机26台,培训无人机驾驶员44人,科学区划森林管护区、制定巡山路线,构建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护体系。9月份我局在全省林长制业务培训班上作《“出真招 促实效”南安市深化林长制工作推动护林员队伍职业化改革进程》典型发言。我市护林员吴清花同志荣获福建省首届“最美护林员”称号。二是创新资源保护责任追究机制。牵头制定出台《南安市林(草、湿)地管理暨责任倒查机制(试行)》,压实各方行政管理单位责任,加强对非法占用林(草、湿)地责任追究,统筹推进市直间、市直与乡镇间大联合、大执法,该做法获泉州市林长办行文推广。三是建立森林资源联合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院长”协作机制,打通行刑衔接桎梏,调查立案各类涉林案件139起,处罚142人次,罚款454万余元,完成各单位移送涉林违法线索79起。移送刑事案件19起,与森林警察大队累计联合出动60余次。在罗山林场设立泉州市首个森林警察林和“涉案珍稀植物迁地保护基地”。四是加强森林灾害防控体系建设。投入专项经费3000万元,调配技术人员66名和专职护林员组成防控行动队,提前超额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80447亩,占任务20000亩的402.24%,整改完成省林业局2022年松材线虫病约谈事项。多形式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下半年未发生森林火灾。

      (四)加强部门法治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审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规划全面部署普法工作。二是履行法治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支持市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承诺审批事项、审批条件、政策法律依据,逐步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机制。三是健全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林业局法治建设系列制度,坚持自学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学习培训方式,加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领导干部全年学法时间80小时以上,参学合格率达到100%。

      (五)推动林业工作与法治建设并轨。一是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司法协同化纠。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成立林业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工作站,统筹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和司法审判力量,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机衔接。2023年以来,共接收并答复检察建议书5件,化解12345涉林信访纠纷68余起,调解林业信访件15件。二是持续推进非诉林业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推进林业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今年来,组织各乡镇强制拆除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建筑10处、违法建筑面积9200多平方米,并进行复绿,着力解决执法“最后一公里”难题,有力打击震慑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三是持续推进执法中队建设。制定下发《南安市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计划在全市设立4支执法中队,以点带面带动全市执法工作。强化林业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省林业局组织的森林资源图斑查处业务培训等学习,分别邀请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及律师举办3场座谈会,提高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四是积极开展林业法治宣传工作。以“机关、乡村、企业、单位”为重点区域,适时开展林业法治宣传工作,认真抓好帮扶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林农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的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创新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在编印资料、宣传栏、挂图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宣传车、标语、专题宣讲等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在“3.12”植树节、“爱鸟周”、“12.4”法制宣传日、森林防火重要时段,面向社会群众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023年以来,共开展10场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5000余份,悬挂普法宣传横幅15条,举办林业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1次,接待林业方面法律法规咨询达20000人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审议年度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对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加快推进林草系统法治体系治理能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法治书籍、理论文章。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林草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林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林草法律法规种类庞杂,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具体实施条例尚未出台,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够,在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方面难以决断。

      (二)执法震慑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机构改革后,区林草局按照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恢复成立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但执法人员配备不齐,没有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和执法标识,在日常执法中震慑力不足,行政相对人配合度不高。

      (三)普法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主要依靠拉横幅、发传单、搞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形式简单、载体不多。对于网络宣传空间挖掘不够,运用新媒体进行林草普法宣传的能力有待增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人员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把法治学习作为林草干部职工的重要课题,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针对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着重培训执法文书制作、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办案取证、自由裁量使用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调查取证能力,着力增强整体办案水平。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举措,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群众需求,及时调整事项清单,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的证明事项进行宣传推广,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加强事中事后核查、信用监管以及风险防范措施,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压实市场主体责任。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林草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化、推进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现象发生。积极推行审慎包容、柔性执法,努力让林草行政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四)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聚焦林区盗伐滥伐、违规占用林地、滥捕野生动物等高频重点违法事项,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增强监管合力,以更强举措严厉打击林区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涉林生态损害赔偿,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区人民法院的案件线索沟通交流,积极推进林草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成本,加大惩处力度,让不法分子“不愿犯法、不敢犯法、不能犯法、犯不起法”,从源头上制止林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持续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坚实站稳群众立场,树立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将林草普法内容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频共振”,提升普法时效性和精准度。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打造新时代有林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结合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湿地日以及“普法强基”等主题宣传,在普法方式上守正创新、久久为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爱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讲好林草法治故事、传播林草声音,提高群众对林草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

      

    南安市林业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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