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5-0101-2024-00016
- 备注/文号:南科〔2024〕7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5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南政办〔2018〕155号)和《南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泉州市星创天地建设试点备案暨运行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南科〔2024〕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推荐申报泉州市星创天地建设试点单位的桥江星创天地初审通过,桥江星创天地基本符合星创天地创建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桥江星创天地认定为2024年南安市星创天地建设单位。今后,将按泉州市星创天地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引导和支持南安市石井桥江海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星创天地建设与管理,不断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附件:2024年南安市星创天地建设单位认定名单
南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