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5-0101-2024-00008
- 备注/文号:南科〔2024〕4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5
各有关企业: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14号)规定: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上年度营收超过300万元、2000万元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且上年度营收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以上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按1:1比例分摊。
我市2023年共有164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2022年度营收300万元以内的企业10家,超过300万元的企业154家。本次应下达奖励资金3510万元,其中泉州市级奖励资金1755万元,南安本级奖励资金1755万元。经函商相关部门协助查询,未发现上述企业和个人存在涉黑涉恶及失信情况,现下达奖励资金3510万元。
附件: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明细表
南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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