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5-0101-2023-00012
- 备注/文号:南科〔2023〕6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5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南政办〔2018〕155号)文件精神,经过申报、推荐、审核,确定选认2023年度南安市自然人科技特派员441人(次)、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6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10个。(见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按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支持,完善政策保障,做好辖区内认定的科技特派员跟踪管理、指导服务;引导服务单位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实绩档案,年底向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报送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总结;积极引导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提升科技特派员的精准服务水平,推动南安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附件:1. 2023年度南安市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名单
2. 2023年度南安市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特派员工作站名单
南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南安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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