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4-00043
- 备注/文号:南教初〔2024〕1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2
各中心小学、市直幼儿园:
根据《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南教初〔2022〕4号)精神,在幼儿园自主申报以及相关乡镇(街道)中心小学组织初评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估,且公示无异议,现确认南安市洪梅镇中心幼儿园、南安市宏翔华创幼儿园、南安市海联滨海幼儿园有限公司等3所幼儿园为“南安市示范幼儿园”。
希望新确认的南安市示范幼儿园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内涵发展、提高办园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适龄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南安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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