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4-00036
- 备注/文号:南政教督〔2024〕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为中小学师生减负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各级纪委监委、教育行政部门2024年度“点题整治”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重新梳理、审核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现将调整后的清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请各校结合实际开展相关活动。
全市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开展之外,未列入清单的活动项目不得开展。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宣传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环保、节水节能、平安创建、垃圾分类、优秀传统文化、生育关怀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杜绝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进入校园。学生安全教育、普法教育、诚信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健康教育、应急救护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依据相关教学指导纲要和规定学时要求,统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安排,不另列为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列入清单的进校园活动,牵头实施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教育主管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等,深入各地各校开展“进校园”活动整治专项督导,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问责。
附件:南安市2024年春季学期“进校园”活动清单
南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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