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2-00071
    • 备注/文号:南教审〔2022〕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02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南安市官桥小金星幼儿园变更举办者及名称的批复
    时间:2022-12-23 16:52

    南安市官桥小金星幼儿园:

      你园变更举办者及名称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园的举办者由“北京金星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金星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吴南忠”,幼儿园名称变更为“南安市官桥金星幼儿园”。

      二、新举办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举办者的职责,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不断完善幼儿园办学条件;要依法确立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落实法人财产权;要根据新修订的学校章程,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活动。

     

     

     南安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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