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2-00043
- 备注/文号:南教法〔2022〕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8
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激发教育活力,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南委法办〔2021〕26号)及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泉教规〔2022〕3号),现将《南安市教育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附件: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南安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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