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2-00006
    • 备注/文号:南教法〔2022〕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7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2-17 19:31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南安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教育局

      2022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南安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南安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南委发〔2021〕6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审〔2022〕1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推进新时代南安教育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着眼落实,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努力提升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坚持服务导向。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合法权益。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度融入法治实践,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教育系统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广大干部、师生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治课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提升,法治教育成效显著,“互联网+”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坚持把宪法教育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核心内容,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加强宪法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国家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广大干部、师生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本质,正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全面了解具体的规范、规则和制度内容。将民法典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

      (四)深入学习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大力学习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学习宣传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行政法规;学习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惩戒实施、安全管理、依法治理“校闹”、推进依法治校等部门规章;学习宣传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教育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

      坚持紧跟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监察法、行政许可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税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宣传《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组织参与“党员学党章知党史考法律”“党章党规伴我行”等专题活动,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重点举措

      (一)大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全市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等学习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报刊、“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做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日常学法用法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局机关、学校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规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二是加大教育系统干部法治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专题培训。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三是推进现场或线上旁听法庭庭审,局机关干部旁听庭审每年不少于1次,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三)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遵法守法习惯。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加强教学行为指导和规范,开齐上足法治课程,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大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

      (四)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

      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力争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教师法治素养考察测评。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推动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政课教师中的比例。鼓励建立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教师研修机制,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

      (五)深入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

      持续开展全市“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健全活动机制,加强指导督促,提升学生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宪法学习参与率,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实践活动等形式,将学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和特色品牌。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和“宪法宣传周”特色活动。鼓励学校利用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等开展宪法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宪法、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六)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联合市司法部门,对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标准,推进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争建立至少1所符合标准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七)持续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依法从教和依法处理各种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推进现代学校建设。

      (八)健全教育普法服务保障体系

      构建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依托教育系统在线学法资源平台、法治教育教学资源支持系统等,为广大干部、师生学习法治知识提供便利条件。创新普法内容形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普法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法治相关理论研究,推动教育普法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相结合。

      (九)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

      健全协同工作机制,为干部、师生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实践机会。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研究制定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手册,优化法治副校长来源结构,加强选聘与管理,强化正面法治宣传引导。推动学校加强与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高校等单位交流沟通,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法护成长”普法专项行动。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学生的法治需求,提供相关法治服务支持。配合推进社区和家庭青少年法治教育。

      (十)营造教育系统良好法治氛围

      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歌曲、舞蹈、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上网、安全上网。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结合安全、禁毒、国防、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止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和人口拐卖等内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活动。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法治学习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普法领域用力,调整和充实法治工作小组,科学制定普法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加强与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共青团等单位沟通协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普法工作,推动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效果评估。各单位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第三方评价,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激励机制,及时宣传推广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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