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1-00010
    • 备注/文号:南教计〔2021〕1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3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结算2020年和预拨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1-03-24 17:40

    各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9〕14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0〕103号)精神及2020年、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以2020年5月、11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人数为基数,按照每生每年2100元的标准对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省级及本级补助资金进行结算,2020年应拨补助资金1,638.73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983.241万元、泉州市级163.8735万元,本级补助资金491.6205万元,扣除已预拨补助资金1,253.913万元,2020年结算应追补220.9485万元(不含泉州市级资金),从省级补助资金支付,参照2020年11月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学生数,预拨2021年免学费补助资金1,556.175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810.878万元、本级配套资金524.349万元,本次实际拨付补助资金合计1,556.1755万元(详见附件),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302中专教育”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各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市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闽财教〔2015〕80号)规定的开支范围安排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结算2020年和预拨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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