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0-00049
    • 备注/文号:南教人〔2020〕2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9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遴选首批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时间:2020-05-03 11:23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根据《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南教综〔2020〕26号)要求,为发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探索新时代教师培养培训新模式,经研究,决定遴选首批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工作室为阵地,汇聚各类省、市名师力量,以先进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以凝练教学主张、优化教学模式为基本方向,将工作室打造成集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指导培养教师、成果推广于一体的高层次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造就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学科教学团队。

      二、遴选数量

      首批遴选名师工作室15个,包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等系列,具体学科、学段数量分配视申报情况确定。

      三、申报条件

      (一)人员组成。名师工作室由1名领衔名师和5—7名团队成员组成,另设一定数量的中青年教师研修学习流动岗位和一个农村或薄弱学校的教研组。

      1.领衔名师条件

      (1)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且获得省特级教师、泉州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中的一种;

      (2)距退休工作年限一般应不少于5年;

      (3)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成熟的教学主张,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主持泉州市级及以上或参与省级(核心成员)研究课题并结题,在教育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论著;

      (4)较强的团结协作、组织管理能力和奉献精神,坚持一线教学、教研,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培养指导青年骨干教师的经验。

      2.工作室团队成员条件

      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由优秀骨干教师组成,应尽量覆盖更多片区,力争有2/3成员来自不同乡镇、不同学校教师,领衔名师所在单位的教师不超过1人。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表现良好,具有积极进取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一级及以上职称(含任职资格);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市教坛新秀、省教学技能比赛获奖教师等中青年教师;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团队成员由领衔名师申报人按双方自愿原则择优推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教师优先,应注意吸纳乡村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

      (二)工作条件。领衔名师所在学校(挂靠单位)应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并具备相应的办公条件。

      四、推荐名额分配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可推荐名师工作室1个。

      五、遴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省、市名师,学科带头人负责申报,已经主持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的名师不再领衔申报南安市级名师工作室。

      (二)申报的领衔名师负责填写《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申报表》,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请于5月26日前将《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一式5份)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研究中心(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综合楼203),并将《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fayjzx@126.com。

      (三)我局将对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研究确定拟入选工作室建设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予挂牌。教育局每年给予每个工作室一定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按照财务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建设周期3年,具体按照《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意见(试行)》实施。

      联系人:刘善发,联系电话:86367819。

      陈明华,联系电话:86380736。

      附件:1.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2.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南安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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