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0-00029
    • 备注/文号:南教计〔2020〕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04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结算2019年和预拨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0-03-07 08:48

    各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8〕156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9〕147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结算2018年和预拨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83号)精神及2019年、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以2019年4月、11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人数为基数,按照每生每年2100元的标准对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进行结算,2019年应拨补助资金1553.26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931.959万元、泉州市补助资金155.3265万元、本级补助资金465.9795万元,扣除已预拨补助资金1325.384万元,2019年结算应追补227.881万元,从省级补助资金支付,参照2019年11月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学生数,预拨2020年免学费补助资金1253.91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760.119万元、本级配套资金493.794万元,本次实际拨付补助资金合计1481.794万元(详见附件),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302中专教育”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各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市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闽财教〔2015〕80号)规定的开支范围安排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结算2019年和预拨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0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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