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19-00027
    • 备注/文号:南教综〔2019〕2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7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9届初中毕业班部分学生参加中职体验班学习的通知
    时间:2019-02-28 17:15

    各中学、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初中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满足部分初中学生升学需求,稳定中职学校生源,提升中职教育普及程度,经研究,决定组织2019届初中毕业班部分学生在春季自愿到我市中职学校体验班参加中职体验学习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名额

      报名对象为自愿参加中职体验班学习、有参加初三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泉州市统考)并且具有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招收名额不超过我市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总数的12%。

      二、预录取学校

      南安职业中专学校、红星职业中专学校、工业学校、泉州梅山工程学校、财经学校(2019年南安市中职学校及专业设置代码情况表见附件1)。

      三、报名及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避免春季中职体验班学习活动对各中学、中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影响,决定采取全市统一宣传形式、统一报名时间、统一报名办法、统一录取时间、统一入学时间的“五统一”行动。

      (一)统一宣传形式:由各中职学校编印制作学校情况简介、宣传视频等宣传资料,按中学学校数、班级数分发给各中学,由中学统一组织宣传发动。

      (二)统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8日。

      (三)统一报名办法

      1.学生报名参加中职体验班学习应按照“学校引导、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进行,即在学校宣传、发动、引导的基础上,由学生自愿提出报名申请,填写《南安市中职学校体验班学习申请表》(一式2份,以下简称《申请表》,表式见附件2),经学生家长签名同意,所在中学审核同意、汇总造册(花名册表式见附件3),于3月1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职社科、中教科审核。

      2.报名参加“南安职业中专学校”的学生不能超过所在中学应报名人数的30%。请各中学务必认真指导、调控学生志愿选择工作。

      (四)统一录取时间:中职体验班最终入选学生名单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市教育局办公平台公布(示),无异议后,由各中职学校在同一时间按名单进行预录取。

      (五)统一入学时间:中职体验班学生入学时间另文通知。在市教育局未正式发文确认录取名单、通知入学时间之前,中职体验班学生应与其他学生一样在原中学正常学习,所在中学要组织好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不得提前将学生送入中职学校,不得放任学生流出学校。

      四、入学及毕业办法

      (一)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报名参加2019年中职体验班学习,必须参加2019年中考体育报名、测试;是否参加“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即“中考”),由学生自主选择。要参加“毕业升学考试”的,必须参加“中考”报名、考试,且成绩达到泉州市教育局统一划定的“毕业分数线”,方可毕业;不参加“毕业升学考试”的,可不参加“中考”报名、考试,但必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经市教育局职社科与中教科联合审核同意,予以毕业。

      (二)中职体验班学生入学后,由各中职学校单独编班并上课,教学内容以初三年下学期课程为主,同时开设部分职业技术专业课程。学习期间,中职学校不得另收取学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开设中职体验班是促进初中教育与职业教育办学衔接的有效形式之一,有利于初中生源校控辍保学,集中精力抓好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有利于中职学校稳定生源,又让初中毕业生全面了解、认识中等职业教育学习、专业设置和就业情况,厘清专业就业方向,学习基本技能,接受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各中学、中职学校要充分认识开设中职体验班的积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认真做好今年中职体验班报名、录取等各项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坚持自愿原则。各中学要大力宣传中职体验班学报名、学习的相关政策,坚持“学校引导、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申请表》要经学生及其家长签名,尊重学生的选择,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不得代替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意愿。各中学应严格要求班主任认真审核《申请表》,并与学生家长联系,确认学生是否经家长同意,杜绝学生代替家长签名或请他人代家长签名的情况发生。

      (三)严格控制名额。各中学务必严格控制参加中职体验班学习的学生人数,各校报名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总数的12%。所有参加报名体验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初三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泉州市统考)。严禁将非2019年初三年应届学生推荐、上报。

      六、责任追究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将监督中职体验班报名的整个过程。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涉及学校当年度中职体验班报名、推荐和预录取资格,并对中职学校或中学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报名录取过程中,发现学校或老师在学生非自愿情况下组织参加中职体验班学习行为;或因学校、班主任审核不严格,造成学生未经家长同意情况下参加中职体验班学习;或学生本人(或请他人)代替家长签名而获得中职体验班学习资格的;

      (二)报名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已辍学的学生推荐、上报的;或采取有偿招生行为的;或利用推荐学生进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或未经批准违规收取费用的;

      (三)报名录取过程中,违反“五统一”行动的行为,包括中职学校私自到中学另行开展宣传活动、提前接收学生到学校上课或实训等;中学私自允许中职学校(包括外县市中职学校)到校园内开展宣传活动、提前将学生送入中职学校或放任学生流出学校等行为。

      举报电话:0595-86367869(纪检组)、86367822(职社科)。

      附件:1.2019年南安市各中职学校及专业设置代码情况表

      2.南安市中职学校体验班学习申请表

      3.南安市中职体验班学生报名花名册

     

     

      南安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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