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319-2018-03928
    • 备注/文号:南教安〔2018〕33号
    • 发布机构: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30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工作动态
    时间:2018-08-30 15:20

     

     

    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安〔201833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

    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2018-2019学年度秋季开学在即,各项事务繁杂,为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有条不紊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安委办关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前后各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学校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把秋季开学的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对照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认真分析上半年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学校安全隐患,针对学校秋季易发各类安全事故的特点,细化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措施,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层层分解任务,夯实责任措施,避免出现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加强防范

    开学前后,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安全防范力度,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师生安全教育。近期,要重点加强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一是防溺水安全教育。秋季天气还比较炎热,节假日多,仍然是学生溺水事故的多发期,各学校要深刻汲取教训,高度重视学生溺水问题,要安排专门时间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专题教育。反复告诫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到危险水域游玩戏水。要全面排查整治校内池塘的安全隐患,对校园周边的溺水隐患,要及时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警示和处置。要不断完善溺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要特别提醒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管护,严防发生溺水事故。二是交通安全教育。要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学生无论是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交车,还是乘坐私家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坐无证、无牌、超员、超速的车辆和拖拉机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机动车上下学”的规定,严防各种交通事故发生。三要重视新生安全教育。学校各相关处室和班主任要主动了解新生的思想、身体情况,摸清新生的思想现状,及时发现新生的思想情绪,消除不利于安全稳定的思想苗头。要将学校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向学生及家长讲明白,特别是患有急性疾病的学生,要逐人建立档案,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四要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在开学第一周“安全教育周”期间,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教育平台、校本课程、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宣传栏、知识竞赛、专题片、主题班会、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踩踏、防高坠、防自然灾害、防校园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宣传氛围。五要组织开展好“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活动,通过组织师生观看“开学第一课”栏目等方式,增强安全教育实效。六要持续深入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活动,主动邀请政法机关和卫计、食药监等部门,深入学校开展安全、法制、心里健康宣讲活动,营造浓郁的安全教育氛围。

    (二))狠抓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要加强校车管理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在校车管理、驾驶员管理、随车照管员和师生上下车秩序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防止心存侥幸,酿成车辆事故。开学初,使用校车的学校要组织敦促校车所有者认真做好校车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校车安全技术性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要加强对专用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并指派专人对校车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超载或其他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其他接送学生车辆(船只)的违规行为,要发动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排查和整治。要加强对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指定地点规范停车,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保障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畅通。要加强对上下学时段交通流量的指挥疏导,指导家长自觉排队,耐心等候,依次通行,不焦躁,不盲目超车,不随意并线。要协调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加强护校安园工作,调配警力向学校倾斜,在开学日当天上下学高峰时段,到学校路口和主要路段加强执勤,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及时疏导人流、车流。

    (三)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防范。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学校做好校园重点消防区域的消防防控工作,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要加强对学校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的排查,凡被封堵、锁闭或占用的要及时疏通,严禁在楼梯、过道、安全出口存放电动自行车及其他杂物。要认真检修和添置学校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栓、消防通道、疏散标志、电线电器等设施安全,同时要落实好监管措施和安全责任人。特别是重点对师生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落实寄宿生巡夜制度,加强对住校师生全面进行安全防火教育。要组织开展消防逃生演练,主动邀请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将消防知识讲座与实地演练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逃生技能。

    ()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加强学校食堂、超市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对人员的健康情况的动态管理,加强食品采购进货台帐、供应商索证()的管理,落实食品留样和无死角监控制度。要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要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为重点的卫生工作,密切与卫生、疾控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好健康体检、传染病筛查、因病缺勤学生登记跟踪和病愈返校查验、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针对手足口、水痘、麻疹等季节性传染病和肺结核等重点传染病,要及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早治疗,严密防范聚集性暴发。

    (五)加强师生集体活动安全。开学后,各学校开学式、课间操、集会、晚会、军训、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增多,师生往来频繁,给校园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各学校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要精心组织各项集体活动,周密安排,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落实场所、设施、工具、人员、秩序等各方面的安全设防,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急疏散方式、路线、指挥等都要了然于胸。对学生上下学或校内开展的大型集体活动,要落实防踩踏安全教育、教师值岗,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校外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报备手续,层层落实责任,加强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各学校要制作有关集会安全须知的音像品,在开展集体活动之前或中场休息时播放提醒。军训、体育锻炼等有强度的活动,要教育提醒学生有身体不适的要及时报告,要敢于说出来。

    ()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要按照各级专项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好“护校安园”“护苗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协调各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各类文化培训机构和场所的清理整治,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要进一步做好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上下足功夫,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稳定隐患。要加强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消费陷阱、传销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特别是在新生入学、教育咨询、教育扶贫等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要采取发布公告、印发明白纸、举办专题讲座会议等形式,宣讲相关政策、办事流程等,切实提升广大学生、家长的自我防范意识。要持续加大提升“综治三率”等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做到校园全覆盖、师生全知晓。

    三、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开学前,要组织人员对本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查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三防”建设,确保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效运用。要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门禁制度,安保人员要配备到位,加强校门管理,防止校园外来侵害事件的发生。三查安全隐患,要对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对校园校舍及设施设备再次逐一排查,特别加强对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的电路、电器、消毒设备、消防、照明、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建立台账。四查扫黑除恶线索,要加强与属地“扫黑办”的联系与沟通,领会相关政策精神,深挖细掘黑恶线索,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侦办、打击等工作,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

    四、用好两个平台、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是建立科学化、常态化、信息化学校安全教育体系的有效载体,该平台具有充分良好的安全教育课程、配套课件、技能训练短片、图文资料等安全教育教学资源,各学校要为每一位班主任、每一名学生开通账号,充分依托平台开展学生安全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师生、引导家长积极、及时完成平台作业,确保平台各项指标均达到100%,实现师生安全教育100%全覆盖。

    智慧安监平台构建一体化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有效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智能化、简洁化。各校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重视平台的管理,熟练掌握平台的使用,加强平台的维护,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各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必须于今年年底全面完成,并上传智慧安监系统。两个平台的运用情况将作为学校绩效考评、平安单位(校园)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市教育局将不定时地对各校的运用情况进行通报。

         市教育局将结合秋季开学检查,对各学校秋季开学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学校秋季开学安全工作部署情况,请于96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南安市教育局

    2018829日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南安市安办、安监局、公安局,市分管领导。

    南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8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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