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5-00030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8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安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47号提案协办的答复
    时间:2025-04-08 15:04

    南安市公安局、南安市市场监管局:

      李晓东委员提出《关于提前谋划无人驾驶商业用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单位有关协办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无人驾驶网约车技术仍处于在全国个别城市试点探索阶段,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配套设施尚需进一步完善,南安市暂时没有无人驾驶网约车平台落地运营计划。

      针对此类新兴业态,我局将保持高度关注,密切跟踪国家及省级政策动态,积极学习先行地区管理经验。未来如无人驾驶网约车平台拟进入南安市场,我局将依法依规强化平台准入管理,严格审核其资质、技术安全及资金实力,确保平台具备稳定运营能力。并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督促平台企业落实承运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事故处理及用户权益保障等义务,杜绝责任真空,推动新兴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分管领导:王长杭

      经办人员:傅逸群

      联系电话:86366808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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