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5-00013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8
各交通执法中队、水头治超站,大队各科室:
现将《南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泉交执法法〔2025〕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目的
转变执法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监管行为,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二、实施时间
2025年度
三、抽查主体
南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四、抽查对象
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和水路运输市场主体,在监交通建设工程项目。
五、职责分工
大队各科室、各中队(根据辖区企业情况和执法监管职责开展随机检查工作)
六、抽查项目、比例和频次
(一)道路客运企业。每季度抽查1次,抽查比例100%。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每季度抽查1次,抽查比例100%。
(三)道路普通货运企业。每季度抽查1次,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机动车维修企业。每季度抽查1次,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
(五)出租汽车企业。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比例100%。
(六)道路旅客运输站。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比例100%。
(七)货运服务业。每半年抽查1次,全年抽查比例100%。
(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每半年抽查1次,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0%。
(九)汽车租赁企业。每半年抽查1次,全年抽查比例100%。
(十)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每半年抽查1次,全年抽查比例100%。
(十一)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务企业。每半年抽查1次,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
(十二)在监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每季度抽查1次,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项目。
七、抽查方式和过程
(一)抽查方式。严格依托“交通局双随机抽查系统”开展抽查。
(二)检查过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检查组应及时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现场要制作检查记录,登记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八、抽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形成检查报告并录入“交通局双随机抽查系统”。检查报告应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企业、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采取措施等要素。
九、工作要求
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广“监管+服务”模式,采用说理式执法,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认可和满意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附件:1.南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南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
3.南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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