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4-00213
- 备注/文号:南路办〔2024〕3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做好我市2024年群养农村公路日常保养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农村公路保持良好路况,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群养农村公路养护考评方案(试行)的通知》(南路办〔2023〕16号)工作要求,结合《南安市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群养农村公路养护指导情况的通报》(南路办〔2024〕28号)统筹安排。经研究,现从《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综指〔2024〕14号)养护资金中拨出74.25万元作为我市第三季度群养农村公路日常保养补助资金,安排拨付给各乡镇(街道)(具体补助资金详见附件)。请各乡镇(街道)务必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他用。
附件: 2024年第三季度群养农村公路泉州市级日常保养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此份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