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4-00212
- 备注/文号:南路办〔2024〕3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4
各乡镇(街道)路长办: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 50号)要求,为督促强化农村公路管理APP软件运用,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优势,现将2024年11月份我市各乡镇(街道)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 App活跃度使用情况
各乡镇乡村道管理“路掌通”APP软件使用活跃度由“县道巡查(15分)”、“乡道巡查(15分)”、“村道巡查(10分)”、“桥隧巡查(10分)”四部分组成。
2024年11月我市各乡镇(街道)“路掌通”APP软件使用中县乡村道巡查、桥隧签到情况如下:
经统计,11月巡查得分第一名乡镇为向阳乡、洪梅镇和省新镇并列(50分),第二名乡镇为石井镇(49.9分),第三名乡镇为翔云镇(49.4分)。
后三名乡镇:倒数第三名官桥镇(38分)、倒数第二名美林街道(36.7分)、倒数第一名码头镇(34.8分)。(详见附件 )。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请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督促各村(居)乡村道专管员加强巡查,确保辖区县道线路每月有效巡查不少于3次,乡村道线路每月有效巡查不少于2次,桥隧每月有效巡查不少于1次,巡查桥梁时须填写《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表》(附件2);事件上报每人不小于1件,事件处理各乡镇不低于50%;并加大桥隧病害采集及处置,提升桥隧常态化养护管理水平。
2.请各乡镇(街道)路长办工作人员务必每日登录App软件,及时掌握各村(居)巡查动态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提醒。及时指导乡村道专管员使用软件,经常沟通交流,切实加强道路巡查。
3.各乡镇(街道)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道路巡查和养护。对于月巡查覆盖率后三名乡镇,市路长办将进行每月通报,并在季度养护考评中给予扣分处理,同时纳入年度乡镇“四好农村路”绩效考核APP使用情况,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
附件:1.2024年11月份各乡镇(街道)县、乡、村道及桥隧签到巡查得分一览表
2.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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