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4-00203
- 备注/文号:南交〔2024〕6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6
蓬华镇、水头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用于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188号)文件中农村公路建设(切块下达)资金38万元,经研究,现将(切块下达)资金38万元安排用于2023年农村公路省级“以奖代补” 建设项目(具体补助项目及资金详见附件)。请蓬华镇、水头镇严格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附件:南安市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省级“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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