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4-00113
    • 备注/文号:南交函〔2024〕12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5
    关于南安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5-27 09:43

    黄凌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建设乐峰康养度假大环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打通印山林场到飞云院的道路的建议,答复如下:印山林场通往飞云村飞云院路段位于乐峰镇境内,现状为土路,宽约4米,长6.5公里,且通行环境较差,对其实施改造确有必要。经现场核对,该路线未在我省农村公路网数据库,根据现有农村公路补助政策规定,路线需在我省农村公路网数据库才可享受上级补助资金。为推进印山林场到飞云寺道路建设,我局已将该路段纳入本次乡村道规划调整,并积极争取该路段纳入我省农村公路网数据库内。同时提请乐峰镇政府对该路段提出改造提升计划,为进一步缓解乐峰镇道路建设资金压力,鉴于林业方面对于林班路的建设暂无对应补助项目,涉及更多的是森林游步道的补助建设,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交通部门争取补助资金。改造提升林班路需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若有涉及林地部分,提请林业局予以配合。我局也将大力支持配合做好施工图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促进该路段尽快建设完成通车。

      (二)针对提案提升飞云院到笋塔水库道路的建议,答复如下:飞云村飞云院通往笋塔水库路段属村道C354水陈线,现状路面为混凝土路面,路面宽约3.5米,存在路面窄、路况差等情况,通行环境较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中关于“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等有关规定,项目建设责任主体为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由于该项目涉及乐峰镇,我局将提请乐峰镇政府对该路段提出改造提升计划。我局也将大力支持配合做好施工图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促进该路段尽快落实并实施建设,尽早发挥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将积极向上级交通部门争取补助资金,进一步缓解乐峰镇道路建设资金压力。

      (二)针对提案统筹大康养度假大环线规划建设和运营的建议,答复如下: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文体旅集团与乐峰镇人民政府合作开展南安市印山林场改造提升项目。目前,文体旅集团已完成该项目的概念性方案设计,同时对接项目融资事项。下一步文体旅集团将办理项目设计、预算等相关手续,规划设计环节将充分考虑乐峰康养度假大环线的连通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统筹考虑大环线三个度假区的业态布局差异性。

      二、其他

      (一)办理过程:我局收到《关于推动建设乐峰康养度假大环线的建议》的提案后,认真分析提案建议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承办科室人员及承办工作要求,按时序推进提案答复工作,及时与委员沟通联系,诚恳采纳委员所提建议,汇报我局对提案建议所做的主要工作及落实情况,争取委员对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的认可。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理解!

      分管领导:黄长春

      经办人员:戴雅婷

      联系电话:86366802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