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4-00100
- 备注/文号:南交函〔2024〕16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0
李江星、吕志贤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农村道路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关于重视农村道路安全的建议,答复如下:我局历年来高度重视我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病桥改造,有效提高农村公路运营安全保障。2013年以来基本完成县道、重要乡道、通建制村公路、较大自然村、重要景区公路等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安保工程,实施里程达700多公里,2016年以来共完成危病桥改造100多座。二是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设,在对破损路面、排水边沟修复的同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十四五”期间,水头镇已完成4个路段10.3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危病桥改造1座;完成养护工程10个路段6.3公里。纳入我市安保工程、养护工程、危病桥改造计划项目基建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针对提案关于依靠“安全五小工程”建设推进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的建议,答复如下:我局根据行业职责和特点,主要依靠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养护工程和危病桥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特别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点是在急弯、陡坡及事故多发路段加设警示、视线诱导标志或路面标线;在视距不良的回头弯、急弯等危险路段加设凸面反光镜;在长下坡危险路段和支路口加设减速设施;在路侧有悬崖、深谷、深沟、江河湖泊等险要路段加设路侧安全护柱或护栏;在沿线村庄、平面交叉口等设置指路标志等。
二、其他
办理过程:在收到《关于重视农村道路安全的建议》的提案后,我局认真分析提案建议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承办科室人员及承办工作要求,由局分管领导带领承办科室人员在水头镇与李江星委员进行面对面交谈,诚恳采纳委员所提建议,汇报我局对提案建议所做的主要工作及落实情况。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提案建议落实情况,争取委员对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的认可。
感谢你们对交通事业的理解和关心支持!
分管领导:黄长春
经办人员:郭松华
联系电话:86366805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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