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3-00198
    • 备注/文号:南交函〔2023〕27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0
    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5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1-13 16:06

    陈志俭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58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出台制定《南安市普通公路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山区乡镇7:3、其他乡镇5:5),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山区的倾斜力度,例如向乐公路市财政按照8.5:1.5的比例支持,保障了道路安全质量整体性提升。

      我局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按道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聘请专家进行图纸审查,按照招标流程进行招投标,并加大施工过程中的监管频率,确保工程安全质量。2021年,我局将全市县道及部分乡村道委托第三方社会化养护,并对局部破损位置进行修补。同时,加强对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将省补资金全部用于专项养护工程,督促乡镇按照任务要求完成每年的专项养护工程建设。近三年来,共完成单改双、路面重铺等农村公路改造提升600公里,大大促进了农村公路养护高质量发展。

      我局执法大队重点打击未经审批私自挖掘公路、破坏公路、侵占公路用地、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在道路建筑控制区内私搭乱建等非法行为。2021年以来,年均出动执法人员6000多人次,查处了一批超限超载车辆,处罚金额52499元,道路状况改善取得明显成效。

      接下来,我局还将继续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鼓励 一镇一包”加大对乡镇的养护指导和考核力度,督促乡镇切实发挥道路交通管理员的作用;二是联合公安、乡镇加大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完善安保设施,对涉及侵占路产路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三是督促乡镇及所属行政村加大爱路护路的宣传,将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有效对路边种植蔬菜、养殖鸡鸭的现象进行劝导整治。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分管领导:陈俊海

      经办人员:黄鹏超

      联系电话:18759988660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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