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3-00088
    • 备注/文号:南交函〔2023〕1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0
    关于南安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5-29 16:10

    李谋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道路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建议规范农村道路建设,对于各乡镇狭窄道路全面排查,重新整改,拓宽路面,规划行驶车道的建议,答复如下:市委、市政府及各级交通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 相继出台农村公路改造提升、路面拼宽、破损路段修复、危桥改造等一系列农村公路建设扶持政策,明确具体建设要求和资金补助标准,同时推进开展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和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并且在建设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为群众安全便捷的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基础。

      (二)针对提案建议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行“专道专管”的建议,答复如下:当前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原则各司其职,目前,县道已委托由有养护资质的养护单位负责日常管养,乡村道由镇村进行管理养护,我市农村公路路长办负责组织对全市农村公路实行每季度一考评工作,督促相关管养单位做好日常管养工作,并按照养护考评制度及奖惩制度兑现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充分发挥市、乡镇、村三级路长作用。同时强化联合执法行动,积极联合公安、公路、城管以及公路沿线乡镇村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重点对农村公路(包含县、乡、村道)沿线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有力地维护路产路权,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

      (三)针对提案加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宣传教育,增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标示覆盖率的建议,答复如下:我市历来重视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均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讲、分散培训的形式,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深入到村、社区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并充分利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和网络宣传教育等形式,提高群众公路安全保护意识,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加大宣传面,全面构建“爱路、养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同时我市也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整合在建工程项目及社会化养护单位组建的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纳入交通保畅通应急抢险救援体系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二、其他

      办理过程:在收到《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道路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后,我局认真分析提案建议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承办科室人员及承办工作要求,2月27日由局领导带领承办科室人员在水头镇与委员进行面对面交谈,诚恳采纳委员所提建议,汇报我局对提案建议所做的主要工作及落实情况。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提案建议落实情况,争取委员对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的认可。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理解和关心支持!

      分管领导:陈俊海

      经办人员:陈腾龙

      联系电话:86366802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