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1-00013
    • 备注/文号:南交运管〔2021〕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2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运、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26 11:00

    各道路运输企业:

      2021年春运工作自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共40天,期间春节将于2月11日开始放假调休,全国“两会”也将于3月5日开始召开。为切实做好春运、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企业要清醒地认识到做好春运、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面临的巨大压力,深刻汲取近年发生的事故教训,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各企业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岗、到人;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市运管所成立以刘鹏南所长为组长,陈志强、黄朝红、陈思阳副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逐级明确责任,实施全链条、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坚决防止表面化、一般化,严防事故发生,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二、提前周密部署,落实安全措施。春节、春运及“两会”期间,道路运输处于客流高峰期、安全敏感期和事故多发期,各企业要结合今年实际情况,提前安排,周密部署。一是客运站要严格执行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防止夹带“三品”进站,全面优化旅客进出站场线路,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出现旅客拥挤踩踏事故;二是严格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管理,加强节日期间旅游包车管理,对投入春运的车辆的技术状况、车站的重要部位、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身体健康状况等要进行全面排查,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四是提前组织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五是深入开展危化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强化过程安全管控,加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排查治理,严禁车辆违规挂靠经营、挂而不管、以包代管。

      三、加大检查力度,狠抓隐患整改。各企业要深入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风险隐患,建立齐参与、广覆盖、全过程的上下联动防疫情、查隐患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立即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检查,结合冬季事故特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要求和今年明春火灾防范等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一是重点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技能检查和疫情知识培训,凡是接受安全教育不到位、资质不符合安全要求、多次发生违章驾驶及业务技能不胜任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春运;二是重点加强对参运车辆设备的排查,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参加春运。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对边整边犯、事故不断的企业,要落实重点监控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改立纠、抓住不放,不能立刻整改的,要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做好消患闭环管理。

      四、落实应急保障,加强值班值守。各企业要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提前研判,切实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一要进一步完善春运期间应急救援保障预案,进一步排查应急保障运力,特别是县际客运班线、出租汽车(网约车)及公交车等内循环运力,确保应急保障人员、车辆、物资储备落实到位;二要充分做好运输保障及灾害应对工作,对低温等恶劣天气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营运车辆,要及时采取调班、停班等措施;三要密切关注公安、卫健、气象等部门信息,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极端异常天气等突发情况,制定完善应急运输预案,提前做好防范措施的准备;四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新闻媒体、客运车站广泛进行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知识、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疫情防范、醉酒驾等常识技能,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五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依据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严禁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

      2021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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